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水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水务工作重点,认真领会各级水利和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紧扣中心、立足职能,有条不紊地全面铺开各项工作,推动水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我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制定了2018年度学习宣传教育计划。先后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十多次,并利用宣传专栏、横额、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区水务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二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按照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要求,年初党组班子分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解决好相关存在问题。定期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谈心谈话,逐级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决策,都先经局党组会议充分酝酿,并按有关规程执行。
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明确廉政责任,强化权力监督。认真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活动,制定了有关谈话提醒计划,截至目前,已开展谈话提醒二十多次,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工程监督管理,针对本年度新开工项目较多的情况,切实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和规范办事,及早做好预防,确保每一宗水务工程都能成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工程。
四是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去年检查考核我局党建工作排名靠后的情况,我局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分析反思,并研究提出十七条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限期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落实整改。
(二)扎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今年以来,区三防办全面推进三防标准化建设,成立清远市清新区区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完成各镇组织架构、责任体系、工作预案、规章制度等标准化建设任务,区级会商室改造完毕,区级值班室及镇级会商室、值班室改造正有序进行。分别在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举办清新区山洪灾害防御和防汛责任人知识培训班,在太和镇五星村委会举办清新区山洪灾害安全转移防汛应急演练,培训各类人员约150人,提高我区三防人员的业务素质、防灾减灾意识及应急抢险能力,收到良好效果。区三防办牵头组织国土、住建、水务、安监等部门赴各镇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与阳山县、连州市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交叉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度汛。及时更新录入省三防责任人管理系统数据,我区已录入三防责任人5482名,确保防汛责任到位。汛期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成功防御“龙舟水”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并在防御“艾云妮”、“山竹”台风工作中实现了人员零伤亡并将经济损失降至最低。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我区已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共设立河长225名,各级河长积极巡河履职,今年以来,巡河次数共计6933次。继续完善河流管理和日常管护机制,实行河道网格化管护保洁,补助各镇河道管护资金总计295.25万元,落实管护员约175名;对全区62条河流开展“一河一档”建立工作,力争年底前建立完成;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河长制水质监测及评价方案》和《清远河湖名录》;成立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驻区河长制办公室生态检察联络站。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由区财政落实80万元,每个镇增加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作为河长办专职人员。逐步完善管护设施,落实约69万元安装河长公示牌333块。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水利部应用门户河长制信息填报工作,推广“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开通了“清新河湖”河长制微信公众平台,开发了“清新河长制”手机端软件,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另外投入29万元对全区各镇河道管护员进行通信话费流量补助,实施“互联网+河长制”信息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投入98万元开展滨江河水浮莲应急清理专项行动,共完成清理河道77.7公里,清理水浮莲面积约11.7万平方米,清理其他杂物152吨;分别于6月和10月2次完成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2期共清理漂浮物约123.66万平方米,投入资金共计约365.39万元,有效地改善了我区河道环境;10月,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签发了清新区总河长令(2018年第2号),部署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水事活动,清新区水政监察大队累计进行日常巡查河道11000多公里、出动执法人员694人次、执法车277辆次、立案查处违法水事案件12宗。加大宣传力度,协助清新电视台对我区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2018年播放河长制相关电视新闻18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26条;投入约10万元印刷制作宣传手册、环保袋等宣传物品;与团区委共同举办以“推行河长制,保护滨江河”为主题的护河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河湖管护工作的积极性和知晓率,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工程。
1.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年初,按照近年来我区村村通工程建设情况,确定了32宗村村通工程名单并下发各镇督促落实,制定2018年设计单位的倒排工期表,督促设计方按期完成勘测设计工作,预计年底可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开展镇级自来水厂升级改造。计划对颈镇石坎水厂、龙颈镇石马水厂、禾云镇鱼坝水厂、禾云镇沙河水厂、石潭镇白湾水厂、石潭镇蒲坑水厂、浸潭镇大罗山水厂、三坑镇圩镇水厂等8家镇级自来水厂开展升级改造。目前,已完成6宗工程的立项审批和施工及监理的招投标工作,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余2宗水厂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正加紧进行。
3.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按照《清远市清新区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计划从2017年起到2020年,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逐年推进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2018年我区计划解决8个省定贫困村131个20户以上自然村饮水难问题,共5716户、24819人。目前,已完成4条贫困村的供水建设,解决46个20户以上自然村2097户、10626人的饮水问题。剩余三坑镇4条贫困村我区正在实施中,预计2018年年底完成。
(五)有序开展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水库管理工作。
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我区列入2018年度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有2宗,分别为黄洞河流域治理工程和暖水坑河蛤塘坑河和迳仔河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26.367公里,河道清淤公25.50里,护岸护坡11.238公里,批复总投资2407.77万元。目前,黄洞河流域治理工程和暖水坑河蛤塘坑河和迳仔河治理工程正在施工建设,力争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17年度(二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白沙塘河治理工程和漫水河治理工程)已于2018年4月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清西排洪排涝体系综合整治工程。工程位于清新区的西南部,涉及山塘镇、太平镇、和三坑镇范围,受益人口11万人,受益耕地面积22万亩。今年2月初已完成立项,批复概算投资为13788.85万元,清淤长度91.5km,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
3.规范和加强水库管理。我区注册登记水库共有62宗, 2018年,我区水库动态监测站点共有29个,2019年计划增设3个水库动态监测站点,共32个;2015年已发45宗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证,2018年17宗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申报完毕;其中,部分水库已安排进行水库安全鉴定工作,预计2018年完成。
另外,茅舍岭泵站改造工程已通过试运行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进行扫尾工程建设及资料整理。我区160宗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项目,目前除1宗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还待上级审批外,其余159宗工程已全部完工,152宗工程完成完工验收,58宗完成竣工验收。省级小型农田重点县工程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今年上半年完成了2013年度的完工验收。
(六)进一步完善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
加强市政排水管网管护。根据市政排水管网清疏维护要求,安排人员定期对已接管的市政排水管网(含太和镇建成区、太平镇、禾云镇部分市政排水管网,以及龙湾电镀基地排水主管)进行巡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维修依法依规有序实施,管网配套配件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2018年,对太和镇城区石场路部分路段排水管网增设接入支管,对禾云污水处理厂进厂管道进行清疏并增设沉砂池,对群众提供的线索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确保城市排水管网畅通。
督促太和供水公司完善中心城区供水设施,解决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难问题。目前,太和供水公司已完成玄真南路DN300、新宁路及中山南路DN400供水管道工程,新增供水管道1094米,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正在进行湖西路加压泵站工程,已完成工程进度90%,预计今年年底完成。除以上两项工程外,第一水厂原水管扩建DN800管及泵站配电增工程,目前正进行设计、预算规划等前期工作,计划2019年开工。
强化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我局积极与市供排水处理中心做好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强化对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同时,加强对告星、太平、禾云污水处理厂的督促指导,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运营,各污水处理厂均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现象,其中禾云、告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明显提升。2018年初,我区按上级要求顺利调整清新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确保调整工作落实到位。通过调整收费标准和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2018年我区污水处理费收入较上年增幅明显。
开展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继续推进山塘、三坑、龙颈、浸潭、石潭等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前期工作。已完成实施方案等报告,正在办理省PPP项目库入库手续,目前根据省财政厅反馈意见调整项目回报机制;5个镇项目规划选址报告亦在组织编制中。
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和水污染防治要求,我区下辖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开展了尾水提标改造工程。禾云、太平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告星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正在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我局将按照区府批示精神开展后续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早日完成任务。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还组织实施龙湾电镀基地污水管网主管延伸工程、迳口取水口上移工程(调整工程),目前两宗工程已全部完工。配合市水务局做好黄坑河综合治理工作(由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实施),该工程已完成86.5%。
(七)强化水行政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1.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依法开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审批工作,完成了迳口灌区的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推进河道外非农取水计量监测工作。编制完成《清远市清新区水功能区划》,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区河长办、环保局、住建局、工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区入河排污口的资料进行了一次统计梳理,摸清入河排污口现状及详细信息。抓紧推进我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第一期118个)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编制工作,制定了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并纳入乡规民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制度,对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今年4月开始,我局结合我区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对我区26个矿山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矿山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水土保持方面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
2.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杜绝河砂偷采事件发生。今年以来,清新区水政监察大队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累计进行日常巡查河道15000多公里、出动执法人员757人次、执法车292辆次、立案查处违法水事案件15宗,其中查处违法采砂案12宗,违法填土案2宗,占用河道建设案1宗。扣押违法作业工具挖掘机8台、铲车6台、运输车3台、拖拉机3台。通过以上工作,有力打击了违法盗采河砂行为,震慑了违法分子,非法采砂卸砂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我区的正常水事秩序,促进了北江河段的行洪安全。
3.加强扫黑除恶和水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区水政监察大队联合市水务局、城区水务局以发布通告、公开信,竖立宣传牌、搭建宣传标语,宣传车、咨询活动等广大职工和群众喜闻乐见、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形式宣传水事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在宣传水法律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宣传,专门利用局经费,印刷了一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小册子,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龙颈镇中洲村、佛市村等乡镇以及迳口水利站、清新区清西防汛工程管理所和清新区龙须带水库管理所等下属单位开展宣传工作。
4.依法征收水利规费。截至目前,我区共征收各类水利规费1168.1万元,在征收水利规费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收取,没有出现乱收费和加重农民负担情况。同时,对收取的各项水利规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上缴区财政专户。
(八)积极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扶贫项目落实和资金消化工作,1-11月共消化完成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共计570.17万元,其中下发直补到人资金200.13万元,新建文化室、环境整治、果业种植、修房建设等项目建设资金370.04万元。同时,抓好2018年新下达的资金项目落实,编制上报了龙须带水库移民村横畔组旅游公厕工程、浸潭镇新寨村渠道工程、太平镇秦皇村九里亭至虾坳公路扩建1.5米路基工程、太平镇龙湾村委会水利建设项目等资金计划,待批复后落实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资金约75万元。完成了2018年大中型水库人口核减上报工作,预计12月中旬完成直补到人和房屋修善资金发放工作。不定期入村、入户走访水库移民群众,排查不稳定因素,将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第一时间。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问题引起的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了水库移民安置区的和谐稳定。
(九)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
为确保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组织各镇(场)和电站业主通过电站自查、镇政府检查、水务局抽查等方式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一般隐患3宗,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各镇(场)和电站业主签订了防汛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电站将防汛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组织区小水电行业协会、电站业主召开了小水电站防汛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今年重点工作。
(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1.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情况。截至11月底,共计受理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9宗、已办结17宗,1宗还正在处于办理现场勘察、专家评审的特殊程序之中,1宗在审批中。现办结率为89%、满意率100%、项目完整率100%、执行率为100%。
2.信访投诉处理情况。截至11月底,共受理区信访局转办信访件6宗,已结案5宗,1宗仍在办理期限当中,现结案率83.3%;受理“12345”热线平台市民咨询投诉工单580余件,投诉量与去年同比下降21%,其中供排水类工单537件,占92.6%,按时答复率100%,综合满意率98.3%;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平台投诉处理案件763件,按时处理率100%。一年来,我局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文明办信,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较高。
同时,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创文创卫、精准扶贫、禁毒宣传、扫黑除恶等我区中心工作,配合做好环保督察、巡察巡视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区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2019年工作计划及措施
2019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按照市委、区委的相关工作部署,着力抓好各项重点水务工作和民生水务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河长制的落实,促进全区水务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三防基础工作,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一是落实措施,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工程隐患进行整改,以保证工程度汛安全。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增加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三是适时组织召开各镇(场)分管领导和区三防指挥部成员的专门会议,及时部署今后的三防工作。四是继续加强工程管理,把确保防汛安全作为今后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2019年,根据省防总《关于开展市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提高市、县、镇三防办信息化装备水平和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全面推进全区“三防”系统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二)加快建设步伐,夯实水务设施基础。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保障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清西排洪排涝体系综合整治工程、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迳口水厂建设等重点水务工程建设,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治理任务,督促指导各镇(场)、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制定好倒排工序时间表,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以解决工程建设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加强河湖管护,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督促各级河长办按照河长制有关制度,提醒河长要及时巡河、召开河长制有关会议;督促跟踪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河流污染问题。加快推进清新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广东省总河长令(2018年第1号)、清远市总河长令(2018年第2号)以及清新区总河长令(2018年第2号),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区江河湖库全面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五清”专项行动。
(四)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水功能区划及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继续推进我区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对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整治。加强水政监察巡查,加大对偷采河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与区公安局加强沟通和联系,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联合执法,形成打击违法水事活动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为水务建设提供可靠政治保障。要深化党建主业意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切实加强局党组和直属各党支部建设,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继续深化学习教育,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要创新方式方法,打造党建工作新亮点,适当增加经费投入,完善党建阵地设施,丰富党员干部的组织生活,形成生动活泼的党建工作新局面。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厚植水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
2018年11月27日